根据《高等学校信息公开办法》(教育部令 29 号)(以下简称“办法”),严格按照《 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进高校信息公开做好信息公开年度报告工作的通知》(教办厅函〔2018〕80号)文件要求,结合我院办学实际,在对2017—2018学年学院信息公开相关工作进行梳理归纳和数据统计的基础上编制此报告。
本报告包含信息公开工作概述、学院信息公开情况、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与备注等四大部分。所列数据的统计时限为2017年9月1日至2018年8月31日。
一、信息公开工作概述
按照教育部和福建省教育厅对学院信息公开工作的相关规定,我院巩固和完善以“院领导主抓,党委主管,专职人员负责,各二级单位配合”的高校信息公开工作组织体系,建立通畅、高效的运行机制。一学年主动公开信息1000余件,受理信息已申请公开(咨询)100余件次,并在规定时间内全部予以答复。
(一)提高认识,进一步建立健全信息公开工作机制
自颁布《高等学校信息公开办法》后,我院召开了专题会议、学习和通报文件精神,全面贯彻落实信息公开各项工作。
1.加强组织领导,明确工作职责。学院于2012年成立高校信息公开领导小组,组长为学院院长,副组长为学院党委副书记。领导小组全面领导信息公开工作,审定信息公开工作规划和有关制度,研究决定信息公开工作中的重大问题,指导和督查信息公开工作的开展。此外,学院成立由党委副书记分管的新闻宣传中心(2018年10月更名为宣传部),全面负责学院的信息公开工作,负责组织对学院信息公开工作的监督检查,各单位指定工作人员兼职新闻宣传中心信息员。
各职能部门及二级学院负责将本单位职责范畴涵盖的信息公布在本单位对应的二级网站。网络中心负责信息公开平台——校园网络的技术支持。全校上下形成了由院长领导、书记督察、宣传部审查、各职能部门、二级学院负责、师生共同参与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格局,保证了新闻宣传(信息公开工作)的有效开展。
2.结合实际情况,建立健全信息公开工作制度。学院依照办法,坚持信息公开工作“全面审查依法审查”、“先审查后公开”、“谁公开谁负责”的原则,修改了《福建师范大学闽南科技学院工作规则》,制定了《中共福建师范大学闽南科技学院委员会关于举办形势报告会和哲学社会科学报告会、研讨会、讲座、论坛的管理办法》《中共福建师范大学闽南科技学院委员会关于加强微博、微信公众号等网络平台管理工作的实施办法(试行)》,修订了《中共福建师范大学闽南科技学院委员会关于进一步规范院内宣传阵地的通知》《关于推进党务公开工作的实施方案》等。这些规章制度的建立健全进一步明确了学院信息公开的指导思想、公开内容、公开途径和要求、公开的工作机制及监督和保障等内容,做到信息公开工作规范化、制度化,提高了学院各项工作的透明度。
(二)加强信息公开平台建设,充分利用校园电台、网站、院报、学院微信微博等电子或纸质载体以及新媒体,准确及时发布各类信息
学院在一年里两次对校园网站进行改版设计,优化网站信息公布功能。改版后,网页栏目设计更科学、信息分类更明确,信息容量更大,链接通道更畅通,增设“两学一做”、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学风建设、学院信息公开等专题网。同时,学院加强各二级单位二级网站的建设,根据信息公开的质量与数量坚持做好每年度二级网站的评优工作,促进信息公开工作的规范化。校园网站的改进建设极大地方便了社会各界和广大师生员工准确获取学校信息。
2017年9月至2018年8月,学院通过《中国青年报》《福建日报》《福建侨报》《海峡导报》《闽南日报》《检查日报》《泉州晚报》《中国海洋报》《中国食品安全报》《潍坊晚报》《侨乡科技报》《海峡都市报》《闽东日报》《东南早报》《海丝商报》《三明日报》、中国新闻网、中国社会科学网、中国消防网、正义网、东南网、福建公安公众服务网、南安电视台等媒体累积报道155次,多次将学院的办学成果和教育教学情况面向社会公开,在接受社会监督和检验的同时,也有力地提升了学院的社会形象。
二、主动公开情况
学院坚持信息收集多渠道、发布严审查、更新及时快,2017-2018学年度主动公开信息500余条。
(一)主动公开的信息内容
1.学院基本概况信息。包括学院名称、办学地点、办学性质、办学宗旨、办学层次、办学规模,内部管理体制、机构设置等基本信息。
2.学院文件、规章制度等有关信息情况。包括学院制定和发布的各类规范性文件、学院年度工作总结和年度工作计划等信息,公布学院修定、新建规章制度38件次。
3.涉及学院师生员工切身利益和需要广泛知晓及参与的信息情况。重点包括:学院党内制度建设、工作安排、职务任免、奖励处分、党员转正、党员发展等信息;各学历层次和各类学生招生政策、学费标准、招生资格,有关考生资格、招生计划、录取信息查询等招生信息;学生评奖评优的政策、办法和结果,生源地贷款,勤工助学,学生处分等学籍管理办法等信息;毕业生就业政策、就业指导与服务、就业信息、就业去向及就业率统计等信息;教职工培训、人事聘用、职称评审等有关人事工作信息;2017届本科毕业生学士学位评审信息;学院教育教学改革、教学运行管理、教学质量监控等信息;科研项目申报、科研奖励制度和科研项目结果等科研管理信息;财务规章制度、收费标准等财务信息;校园文化建设、社团活动等信息;饮食服务、校园安全保卫、城乡综合治理、户籍管理等后勤保卫等信息。
4.网上信箱、在线招生咨询信息情况。2017-2018学年度,共处理“院长信箱”邮件40余件;回复考生网上招生、就业咨询五千余人次。
(二)主动公开信息的途径和方式
1.主要和重要途径。校园网络、学院官方微信、微博,各二级学院网站和微信微博作为学院信息公布的最主要和最重要的途径。
2.社会网络。中国新闻网、中国社会科学网、中国消防网、正义网、东南网、福建公安公众服务网、南安电视台等。
3.纸质媒介。包括学院各种普发性文件、学生学籍管理手册、《闽南科技学院报》、学院宣传册、学院宣传视频、招生宣传资料、以及《中国青年报》《福建日报》《福建侨报》《海峡导报》《闽南日报》《检查日报》《泉州晚报》《中国海洋报》《中国食品安全报》《潍坊晚报》《侨乡科技报》《海峡都市报》《闽东日报》《东南早报》《海丝商报》《三明日报》等。
4.各种会议。包括学院院长办公会议、党委工作会议、党政联席会议、专题会议、辅导员工作例会、教代会及工代会、二级学院工作会议、教学工作会议、专业负责人会议、教学督导组会议、后勤工作专题会议、学生工作研讨会等。
5.公示栏。宣传橱窗、信息公示栏。
6.其他形式。包括学院领导在全国、全省各类会议上的经验交流、学院接受新闻媒体采访的相关报道等。
(三)依申请公开信息的情况
2017-2018学年度,学院未收到依申请公开或不予公开的申请。
(四)因信息公开工作遭到举报的情况
2017-2018学年度,学院未发生任何因信息公开工作而遭到举报的情况.
(五)依申请公开信息收取或减免费用情况
2017-2018学年度,学院没有依申请公开信息收取或减免费用情况。
三、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
一年来,学院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较好的成绩,但相较之上级的要求和公众的期盼,仍存在一定差距和不足,主要表现为:一是校内二级单位信息公开工作重视程度不平衡,仍然存在部分单位公开的信息缺乏主动性;二是部分单位公开的信息时效性不强,部分信息内容严重滞后;三是信息公开监督考核机制有待进一步健全,信息公开还未真正纳入年度的目标考核。下一阶段,我院将根据国家、教育部、福建省教育厅的相关要求,认真梳理,层层落实,扎实推进学院信息公开工作的有效开展,不断提升学校信息公开工作的水平和成效。
1.加强宣传教育,进一步提高认识。通过多种形式对信息公开工作人员(信息员)开展培训,不断提高信息公开工作人员的政策水平和业务水平。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教育,进一步提高广大师生员工对信息公开工作重要性的认识,营造良好的工作氛围。充分发挥各职能部门及二级学院的作用,不断完善信息收集、信息公开的途径。
2.细化公开目录,丰富信息公开内容。根据教育部《清单》,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以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进一步细化公开目录、丰富信息公开的内容,并将信息公开作为落实大学章程、促进学院规章制度进一步完善的重要手段,加强民主管理与社会监督,推进依法治校。
3.建立健全制度,积极开展监督检查。学院将以党委工作部(纪委)和宣传部联合牵头,协同相关单位及部分师生员工代表,对学院内各单位实施开展的信息公开工作开展监督检查,并检查结果纳入各单位党风廉政建设和绩效考核。
四、备注
本报告的电子版可在福建师范大学闽南科技学院(www.mnkjxy.com)查询。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福建师范大学闽南科技学院办公室联系(地址:福建省泉州市南安康美开发区康元路8号,邮编:362332,电话:0595-86651088,电子邮箱:bgs@mnkjxy.com.cn)
福建师范大学闽南科技学院
2018年10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