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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室自习管理规定

  发布时间:2024-03-30  

一、学生进入自习室,请携带学生证,以备工作人员随时抽查。不得带校外人员进入。

二、进入自习室,要主动把书包放在书桌膛内,以保持桌面的整洁。妥善保管好手机或其他贵重私人物品,如有丢失,概不负责。

三、要互相礼让,不得以任何理由、任何方式抢、占座位。因有事短时间离开座位,应在座位上留一张纸条说明离开的起始时间(不超过30分钟),不留纸条说明或超过规定的时间仍不返回,后来者便可使用此座位。

四、要讲究公共道德,保持室内安静。禁止在教室内吸烟、吃零食;不穿高跟鞋入内,轻声走路;不做亲昵动作;不在教室内喧哗;将手机关掉或设为振动、静音;不在室内谈话及接打电话,研究问题要到公共休息室;注意卫生,禁止随地吐痰、乱丢纸屑、杂物等。

五、自习室内设有监控设备,严禁损坏自习室设备包括多媒体设备及教室内的桌椅等,严禁擅自改变自习室布局,严禁吸烟,严禁在桌面、墙面、门窗及其他公共物品上乱涂乱画,严禁进行除自习以外的其他活动。违者将视污损、破坏程度和情节的轻重予以罚款处理。

六、严禁利用教室的财产和设备从事违背道德和法律的活动,违者将被进行通报批评,情节严重者将移交保卫处处理。

七、严禁擅接电源、违规使用大功率电器。严禁携带易燃、易爆等危险品和管制刀具进入自习室。

八、对违反上述规定者,任何人都有权进行制止和批评,情节严重者教务处会同有关部门予以处理。



信息技术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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